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

音樂的功能

  自古以來,就有許多學者提到音樂的功能。希臘人認為音樂應有三種功能:
(1)敬神的功能-音樂有自然的法力,可以趨吉避凶。

  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說:「野獸無法規劃出正常與不正常的節奏,更無法創作出旋律,而我們由神獲得。」音樂在早期的發展中,都與宗教分不開關係。

(2)倫理價值-音樂能改變心靈,讓靈魂優雅。
   
   柏拉圖:「我們所謂的音樂,它是一種調節聲音的藝術,它觸及人的心靈,啟發人踏上道德的途徑。」

(3)治療的功能-音樂具有靈魂淨化的功效。

   亞里斯多德的徒弟亞里斯多錫諾(Aristossensos,c.354-300B.C.)也說:「音樂教育較任何其他工具更有效力,因為節奏合諧的音調會入據和牢附靈魂的深處,賦予雍容氣息;並且使受到正常教育的人靈魂優雅,而受到不正當教育的人靈魂粗俗。」

   畢德哥拉斯(Pythagoras,580-504 B.C.)本人早上隨琴聲起舞,保持身體健康,晚上則彈奏七絃琴,以平息心靈上波濤洶湧的情緒。